2007年6月2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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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人抵押11年的房产证给追回来了
老信访户常大爷高兴地挥笔写下:对民警关心群众的作风,非常赞赏
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吴晓华 洪国胜

  本报讯 一起长达10年的信访案件,一场本可以不管的民事纠纷,在金华婺城警方的协调下有了圆满的结果。昨天,71岁的金华人老常在信访人意见一栏上高兴地写下:对你们如此快速结案,如此关心群众的作风,非常赞赏!
  事情起于1993年。那一年,老常的儿子常某与刘某等5人合伙买了工商城城东A区G2—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,联合建房。但由于做生意需资金周转,刘某在1996年向常某隐瞒了房产证已做好的消息,用常某的房产证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,向信用社抵押贷款7万元。后来因工厂倒闭,刘某还不清贷款便偷偷溜走了。1998年6月1日,警方以刘某涉嫌贷款诈骗罪立案侦查,但苦于一直找不到刘某,无法顺利结案。
  拿不到房产证,常某一家面临许多困难,尤其是女儿因学区无法落实,每一年都要交5000元赞助费才能在当地学校上学。从1997年开始,老常就多次前往有关部门上访,成了老信访户。
  去年6月,在公安机关大接访活动中,常家人的事情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关注。与此同时,婺城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,在刘某可能出现的地点一一布控。两个月后,从深圳归来的刘某被警方逮了正着。然而,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法制处经研究,认为刘某涉嫌贷款诈骗罪的“非法占有”故意不明显,该案应予以撤销。
  事情发展到这里,公安机关可不再介入此事,而由当事人自行前往法院打官司解决。
  可如此一来,老常一家可能要花更多的精力和财力进行诉讼。于是,专案组千方百计找信用社和刘某做工作,可刘某只愿意退回本金,而信用社要求连本带息归还。
  老常再次陷入绝望当中。今年6月7日,婺城公安分局局长姜永根在接待老人时表态,尽管公安机关在此事的法律程序已走完,但一定会尽力为他解决问题。专案组民警一趟又一趟地上门工作,最终感动了刘某。6月16日,他答应在归还本金的基础上再归还两万元利息,信用社也表示马上归还常某房产证。一起长达10年的信访案件最终了结。